国内不少投资人拿到绿卡后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:拿到美国绿卡后不准备长期住在美国,绿卡会不会被没收?如何保持自己的绿卡身份?今天我们就给大家详细的聊一聊这个问题。
首先,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美国移民法相关规定,绿卡的持有者如果在美国境外连续停留超过180天(6个月),但不到一年,美国移民局可以推测您已经放弃了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。当用绿卡申请再次入境时,即使没有主动放弃绿卡,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,美国政府有权利取消投资人的永久居民身份并将绿卡没收。如果您计划拿到绿卡5年后申请成为美国公民,移民局要求申请者过去5年需要在美国居住超过一半的时间并且不能离境连续超过6个月,如果离境超过6个月,入境后将重新开始计算一个新的5年!
绿卡的持有者如果离开美国连续超过1年或1年以上,但是没有提前申请回美证(Re-entry Permit),那么投资人已经失去了永久居留权的身份,除非您可以向移民局证明您有特殊情况,无法回美是因为一些不能控制的(Beyond your control)因素,如天灾人祸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投资人需要到美国领事馆事先申请居民返回签证(Returning Resident( SB-1) Visa), 领事馆如果接受您的申请,认定您没有放弃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,会发给您居民返回签证,凭着该签证入境美国就可以恢复永久居留权的身份。
看到这里,很多的投资人可能就觉得不就6个月来美国报个道就能保住绿卡了吗?
在这里提醒各位投资人,只遵守180天规则并不足以维持绿卡!虽然永久居民每6个月返回美国几天将不会失去他的永久居留身份,但是时间长了,就提高了被移民局认为您已经有放弃永久居留美国的意图的风险。
对于已经拿到美国绿卡,但无法长期居住在美国境内的投资人,该如何维持绿卡呢?
提前申请回美证(Re-entry Permit)
如果绿卡持有人处于特殊原因需要离境美国超过12个月,就应该在离境美国前事先获得回美证(Re-entry Permit)。回美证的批准后的有效期为两年,持有人可以在这两年的有效期内住在国内,入境日期不得晚于回美证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不过,对有条件绿卡持有人,尽管有回美证保护,律师的建议是应该尽量做到至少每半年来美国一次并小住一段时间,以此表示自己有强烈的意愿保留永久居民身份,这样做也有助于解除条件申请的获批。
然而,如果手中没有回美证,那怎样才能维持绿卡身份呢?
保持在美居住时间,表示永久居留美国意图
除了保持在美居住时间之外,表示永久居留美国意图需要争取做好以下六件事:
1. 在美国境内银行拥有活跃的银行账户,表明您在美国有积极不断的生活消费。
2. 在美国购置房产。如果您主要的房产在美国,您在美国永久居留的意图就越强。
3. 您的家庭成员(配偶或孩子)在美国工作,生活,读书。
4. 每个财政年要向美国国税局(IRS)申报个人所得税。
5. 避免违反法律或刑法。如果是绿卡持有者身份,触犯刑法时可能会导致移民法上的严重后果,如驱逐出境,禁止再次入境,失去永久居民身份,丧失申请美国公民的资格等。
6. 积极在美国参加社交活动,保持社会联系。例如考驾照,参加俱乐部等。
在此提醒各位投资人,美国的软性移民监要求既然有人性化的因素,就一定能包容和接受一定程度的特殊情况和例外情况,如果入关遇到海关官员质询,千万不要签字放弃绿卡,遇到任何情况,请务必冷静,等入境后咨询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