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1(Employment-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)是指杰出人才移民,是美国职业移民申请的第一优先种类。如今美国为了引进更多的外国人才,在杰出移民申请方面的政策越来越开明和宽松,相对于其他移民申请,这种移民申请的很多好处都是无可比拟的:例如,不用申请劳工证(PERM),直接申请移民,为申请人节省了大量的金钱和等待时间等;另外EB-1移民相对于其他移民类别要优先,根据以往的经历,签证配额一直很充足,不会出现不够或者等待配额的情况,因此也就少了漫长排期的苦恼。这些好处尤其对于来自于印度,中国大陆等国家深受EB2排期之苦的外国人来说,具有很大的诱惑力。
EB-1具体包括三种类型,EB-1A(杰出人才,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),EB-1B(杰出研究人员或教授 Outstanding Researcher / Outstanding Professor),EB-1C(跨国公司的经理和主管人员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)。由于EB-1A和EB-1B有很多相似之处,下文结合二者的特点进行对比。
二者的相同点主要包括:
1:都不需要申请劳工证。
2:都可以要求加急处理(Premium Processing)。
3:由于都是职业移民优先类别,所以名额都很充足,不要排期。
4:对于申请人都有较高要求的研究,教育或其他能力要求,都要求申请人达到本行业中“杰出”的水平。
5:当申请人准备提出I-485并且是已经结婚的状态的话,配偶可作为从属申请人(derivative)同时提出I-485申请,一起取得绿卡,而且通常这样的I-485 申请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。
6:都适用于科学或者学术领域人才的申请。
两者在具有上述这些相同点的基础上也有很多的不同点:
1:EB-1A可以由外国人自己申请,不需要雇主提供工作职位;EB-1B不能由外国人单独申请,必须要有雇主的支持进行申请,雇主必须要为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工作职位的承诺。所以,从审查角度而言,对于EB-1A的要求更高,需要申请人有更强的能力以及更高的成就和荣誉。
2:和EB-1B只能使用与科学研究的学术领域相比,EB-1A除了涵盖科学或学术领域,也可以适用于艺术,文化,体育,商业等领域。 EB1B只是用于教授或研究人员,而EB1A是三百六十行,行行都可以。
3:EB-1A不要求申请人有工作经验;EB-1B要求受益人在相关领域内有至少三年的教学或者研究经验。
4:EB1B和EB1A对成就高度的要求有不同。 EB1B是满足六条标准里的两条,而EB1A是满足十条标准里的三条。 有了三条,不一定行。 没有三条,肯定不行。 在最后证据综合考量里(totality test), EB1B 强调的是“杰出outstanding” 和 “国际声望international reputation” 。 而EB1A 强调的是 “顶尖少数几个之一among the very few top” 和 “持久的国际声望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s” 。 显然,EB1A的门槛比EB1B的门槛要高很多。
从以上的对比我们可以看出,基于二者之间的重叠部分,可能有时候有的申请人同时满足这两个类别的移民申请,这就要因个人情况而定申请哪一个,或者是两个都申请。一般情况下,申请EB-1A的好处就是不需要雇主的支持,在没有雇主支持的情况下,自己也可以独立申请,这样就不必被限制在某个特定的工作职位上,自由度更大。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,有些情况更加适合申请EB-1B。例如,如果申请人的学术成就不是很强,又有雇主承诺了永久职位,如果申请要求较高的EB-1A把握不大的话,申请EB-1B的成功可能性更高一点。另外,也可以选择同时递交两个申请,移民法律也没有禁止多重申请,如果其中一个被拒绝的话,另一个还有可能成功获准。
但是所有这些申请都需要和资深移民顾问进行商议和评估,即使表面上看起来条件差不多的两个申请人,出于多种原因和细节上的不同,可能最后的申请结果有天地之别,切不可以掉以轻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