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语
国家利益豁免移民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,缩写 NIW)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 (Second Preference Employment Based Immigration,简称(EB-2)的一个特例。在常规的职业移民第二优先申请中,申请人需有美国雇主提供永久性工作的承诺(Permanent Job Offer),并由雇主为其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(Labour Certification,简称 LC)。在获得劳工证批准以后,雇主为其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(I-140)。
国家利益豁免 可以突破一些限制: 美国政府基于国家利益的考 虑,对那些为美国国家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,豁免他们 提交 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, 赋予 他们可以直接申请移民并获得绿卡 的权利。
申请条件
由于国家利益豁免属于职业移民第二优先(EB-2),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 EB-2 的条件,也就是拥有「高等学位」(Professionals Holding Advanced Degrees)或者「特殊技能」(Aliens ofExceptional Ability)。 「高等学位」即指美国或者外国相等大学 的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同等学力,比如 M.A.,M.S.,M.E.,M.D.或 Ph.D.,并且在需要的「高等学位」的工作领域内工作,或者是在传统的专业领域内工作,比如律师、医生、建筑师、工程师或教师。学士学位另加五年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验者也算满足「高等学 位」的要求。 如果没有「高等学位」,申请人也可以宣称拥有「特殊技能」,也就是在科学、艺术或商业领域,拥有超过一般同行的特殊技能满足以下要求中的至少三条:
一
在其专业领域内曾经获得过学院、大学或其它教育培训机构颁发的官方学术证明;
二
在其专业领域内有十年以上的全职工作经验,这一项一般需由前任及现任雇主提供证明;
四
申请人由于自己的「特殊技能」所获得薪水或其它报酬;
六
或者在所在的领域内获得认可,并做出重要的贡献。这一点由同事、政府机关、专业或者商业组织提供证明。
申请人只需要符合「高等学位」或者「特殊技能」其中一个条件既可,不必同时符合两个条件。当然,根据移民局行政上诉办公室(AAO)声称,「高等学位」或者「特殊技能」只是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「基本标准」,申请人还必须满足另外一些国家利益豁免的特殊标准,即我们下面将陈述的 AAO 在纽约州交通部案(NYDOT)中所确立的衡量国家利益的三重标准。